根据《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团体标准项目《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要求》的研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已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各单位如有意见请填写《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函表》(附件2),于2024年10月13日前反馈至协会邮箱。
为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使该标准更符合行业需求,协会将积极吸纳相关单位参与研究工作并广泛采纳建议,请各单位积极参与该项工作。
联系人:牛老师,宋老师
电 话:010-63701100-1008,1012
邮 箱:ttbz@its-china.org.cn
本标准规定了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空气质量评价的评价对象、污染物指标、评价指标、数据要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等内容,适用于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工作。
本标准主要构建了一种基于传感器法的车载监测空气质量数据的统计和评价方法,旨在完善利用车载移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路段或区域污染问题评价的标准,是全国范围内环境空气评价与管理工作的补充,是车载移动监测相关技术规范的延续,标准的制定对城市交通排放污染物监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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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感器法车载移动监测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2、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函表